关于积极推进山区生态补偿扶贫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7-03-21 来源: 责任编辑:hk
关于积极推进山区生态补偿扶贫的提案
积极推进生态补偿扶贫是贯彻中央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扶贫攻坚实现贫困地区早日脱贫的迫切需要。一直来,绝大多数林区乡镇为了保护好来之不易的良好生态环境,在发展产业方面,始终坚守底线,主动放弃了一些消耗生态资源的税收贡献大的产业,因此,县、乡财政税收受到极大影响,群众靠山吃山增收难度也随之增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精准扶贫脱贫步伐,应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林区生态补偿机制,通过以生态补偿方式,使山区群众尽快脱贫致富,促进全县乡镇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当前山区生态补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生态补偿覆盖范围有限。按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山区部分山林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范围,未实现全覆盖;
2.林业产业周期长,投入大,现行的生态补偿政策与实现贫困人口生态补偿脱贫的要求矛盾大、困难多,生态补偿标准低;
3.部分疏残林、成熟林和过熟林生态效益差,退化、老化严重,林业资源急需合理开发利用。
二、建议与对策
(一)适度增加生态公益林面积。按照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管理办法,建议将山区符合条件的贫困林农林地申报纳入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将生态补偿资金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增加其收入。
(二)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目前,我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个人部分的标准是14.5元/亩(扣除管护费)。根据我市统一下文要求各县市区财政补到20元/亩的政策,发到老百姓手中的生态补偿资金虽然较往年呈上升之势,但比较当前经济发展水平,资金量算少的,况且,其他有些省份发放的标准比我们湖南要高,因此,建议完善补偿机制,拓宽公益林补偿渠道,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填补因生态公益林不能砍伐给老百姓带来的损失,也可以考虑实行区域化差别补偿政策,适当提高山区贫困村,贫困户公益林补偿标准。再则,可以聘请一些符合护林条件的贫困户作为护林员,从事森林防火、公益林管护、病虫害防治等相关林业工作,发放一定的工资,促其早日脱贫。
(三)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利用山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可大力发展林药、林蔬、林果、林禽等林下产业, 使生态补偿输血式扶贫转为林业产业发展造血式扶贫,积极引导和鼓励山区贫困户投入到林下产业发展中,同时,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提供技术服务、采取多种合作发展方式解决好发展资金的瓶颈问题,对山区贫困户发展林业产业给予项目资金倾斜,带动山区林业产业的发展。同时,要切实巩固山区生态环境成果,加强林区生态文明建设,发动群众经营好森林,提高林分质量,为今后发展生态农庄休闲旅游、森林生态健康体验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