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所有筛查项目纳入省财政预算实行全免费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3-21 来源: 责任编辑:hk
关于将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所有筛查项目纳入省财政预算实行全免费的建议
我国是出生缺陷和残疾高发国家,每年出生缺陷儿数量约占全世界的五分之一,每年约有20-30万肉眼可见的先天畸形儿出生,加上出生后数月和数年才显现出来的缺陷,先天性残疾儿童每年高达80-120万,约占每年出生人口总数的4-6%。出生缺陷的发生,严重影响着患儿一生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据统计,国家每年要投入300亿元用于残疾儿的手术、康复治疗和福利,严重制约了全体人口素质的提高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出生缺陷的上升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但是,由于出生缺陷病种繁多、病因复杂以及受经济条件、环境污染、风俗习惯、健康知识普及程度等因素影响,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当前出生缺陷的一、二、三级预防(即婚前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产前筛查)虽已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但产前诊断、地中海贫血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等项目是政府投入的空白点。国家尚未将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预防措施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覆盖面较低,检查费用较高,群众自觉参检意识不强,干预效果不明显,已成为近年来导致出生缺陷率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之一。我省出生缺陷发生率在全国排名第三,且发生率有上升的趋势。
为巩固出生缺陷防治成效,实现发生率持续下降,切实提高人口健康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贯彻落实我省2016年1月1日颁布的《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第275号政府令),特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投入,完善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出生缺陷防控财政投入力度,以上级财政投入为保障,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将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作为公共服务项目向全体生育夫妇提供,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免费服务制度,对所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中的检查措施均实行免费检测,检查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减轻群众和地方经济负担,做到“凡结婚必检查、凡怀孕必筛查、凡出生必诊断、凡缺陷必上报”。
2.加强监管,落实预防措施。将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建议将婚前医学检查与婚姻登记工作有机结合,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对企业、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监管,避免准备怀孕和孕期妇女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推行实施孕检全覆盖。将产前诊断等出生缺陷二级预防工作,纳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合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预防出生缺陷责任体系。
3.防治结合,加大救助力度。对于已经出生的缺陷儿童要做好康复治疗工作,由政府部门设立出生缺陷儿童专项救助基金,将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确保专款专用、足额落实。抓好出生缺陷儿童治疗康复工作,将符合规定的缺陷儿童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助。
4.提升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健全完善包括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妇儿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在内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