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精准扶贫“满意度”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5-09 来源:郴州市委 责任编辑:参政议政处
关于提高精准扶贫“满意度”的建议
刘华(民进湖南省委委员、民进郴州市委专职副主委、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反映:当前,打赢脱贫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群众的总体满意度,尤其是对中央政策的满意度非常高,但也存在局部“不满意”。
当然,通过基层干部的干预,这些“不满意”并不一定会在正规的民意调查中体现出来,但它实实在在地窝在人的心中,仍需引起高度重视。具体表现在三个层面:
农户:“我得到的比别人少”,心怨
据调查发现:现在乡下听到最多的是眼红所带来的不满,村里人的满意度差,主要在患不均和红眼病,还有就是有些人在纳入贫困户范围时识别不太准。
比如,当时那个人是住泥房,然而存款却可购买别墅,最初评判的时没有从存款方面来具体评判,这些数据当时可以从银行查到而没有查,结果很多人就这样进了贫困户范围。
比如,农户整体生活水平相近的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之间,非贫困村由于村级班子得力,为了修路曾经砸锅卖铁,甚至至今还欠债,无人帮;而旁边贫困村因班子涣散、一事无成,如今却赶上了好政策,干同样的事少花钱甚至不花钱,一些贫困户,整天打牌,发一点钱就拿去赌了。结果,国家的好政策扶了懒人和赌鬼。非贫困村的人觉得“扶贫是在扶懒”,不公平。而我们还没有制裁他们的办法,别的勤劳的人,对这一块意见相当大。
比如,某村有个人,双手已断,左眼全失明,右眼也只能见到一点光,完全没有劳动力,因为村里开了一家南杂店,却因为扶贫政策的一刀切而被取消了低保。似乎与其他的人比起来更加不公平。政策是否设置一刀切得也太平了,显得不那么公平了。缺少回旋余地,给老百姓满意度测评的提高带来了一定的阻滞。最低保障制度似乎应该要确定到人,而不是按户走。说是四类人员中有工商执照的,这个人算是自食其力了。然而,像他这种情况,相比那些赌鬼懒汉来说,显得很不公平,虽说没取消贫困户,但就取消低保来说,很不公平。
比如,有的贫困村通过强行推行土地流转,把山林、土地等资源集中到了少数人手中,一些贫困户觉得“别人吃肉,我只是喝了点汤”“好政策全给他们有钱人占了”,不满意。
再比如,同一村子的贫困户一般有多个单位分别结对帮扶,有的有“大红包”,有的甚至没有,也有怨言。
扶贫干部:“我比贫困户还急”,心累
特别是乡村干部和驻村扶贫队的干部,普遍感觉到心累:
一是贫困村普遍经济底子差、民情复杂,而脱贫的时间紧、任务重,很多的项目必须卡着时间点来推进,干部比农户急,感觉是“求着贫困户脱贫致富”;
二是上面的绝大多数扶贫政策都有指定的用途,不能根据贫困村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否则被追责、被处分。真要办点实事,现有政策根本不够用。
社会人士:“我的钱也不是捡来的”,心塞
比如,前段时间我市有一个民主党派组织专家到某个贫困村去送医送药,所有开支全部是个人捐赠的。村里没人供餐,专家到了下午三点多钟还没有吃午饭,想撤一半人轮换到镇里吃合饭,结果被村民挡在现场,恶语相向,药不送完不准走。
比如,一般的企业都有几个“相好”的领导和部门,有的企业今天被这个部门拉到这个村扶贫,明天被那个部门担到那个村扶贫,都要捐款,捐少了领导不满意,捐多了企业受不了。
要消除农户“心怨”、干部“心累”、社会人士“心塞”,需要综合施策,建议当前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扶贫宣传要改进方式,做到“三多三少”
一是多宣传“干”,少宣传“帮”。大力宣传自主脱贫的先进村、典型农户,特别是先富带后富的村级能人、社会爱心人士,营造“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自主脱贫最光荣”的浓厚氛围。
二是多宣传基层干部的联系点,少宣传上级领导的联系点。上级领导的联系点,往往上镜率高、帮扶政策多,过多地宣传其成绩,只能让基层干部群众羡慕,并不一定让人佩服。
三是多宣传亮点难点,少宣传“污点”。实事求是地宣传扶贫干部的成绩、当前面临难点、工作纪律规定,让基层群众认可、体贴、维护基层干部。对于扶贫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例,尽量少到普通群众当中去宣传,让他们误以为“扶贫油水多”。
二、扶贫政策要不断优化,做到“三要三勿”
一是要符合实际,勿高高在上。建议从中央到地方的各部门都要对本部门所负责的政策资金和项目进行自查,要搞清楚是什么原因落地不下,是不是应该调整标准、优化结构。
二是要分类实施,勿一条标准。比如,贫困村里要建一个文体广场,不一定非得规定戏台、球场都要齐全,否则不给政策支持。应该多几个“套餐”,由村里根据自身需要选择。
三是要统筹协调,勿各自为政。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工作主管部门对贫困村扶贫项目及相关政策的统筹调度力度,尽量少让贫困村自己去跑部门,尽量多让相关部门了解贫困村的需要,把有限的政策放到最需要、最合适的村里去。
三、扶贫资源要珍惜爱护,做到“三导三忌”
一是对参与企业要帮助引导,忌强行摊派。民企的“婆婆”多,不论是统战部门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还是其他领导、其他部门组织企业参与扶贫项目开发、爱心捐赠,都要着眼于企业长远发展,尊重企业意愿,不增加企业负担。
二是对相关资源要盘活疏导,忌强行捆绑。特别是涉及贫困户的山林、田土流转和有关产业项目开发,一定要做事事通贫困户的思想疏导工作,在保障贫困户利益的同时,多告知项目的风险,让贫困户知道自己的土流转出去是为了“帮自己多挣钱”,人家承包土地开发项目也有风险,不是“捡现钱”。
三是对社会帮扶要支持指导,忌不闻不问。特别是社会组织、有关团体以及个人自发地赴贫困村开展爱心助学、社会服务等帮扶活动,所在村的村支两委、驻村乡干部、联点单位都要密切关注,做好支持、指导工作,让爱心人士帮得准确、扶得开心,进而带动更多的社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