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消除校园欺凌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5-09 来源:常德市委 责任编辑:参政议政处
关于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
消除校园欺凌的建议
张益源(民进湖南省委委员、民进常德市委专职副主委)反映:4月27日,陕西米脂县某中学附近,刚放学的学生们急急回家,谁也料不到,一场惨剧就此发生。丧尽天良的凶手手持利刃冲向毫无防备的学生,导致19名学生(14女5男)伤亡。截至4月27日23时,死亡学生人数上升为9人(7女2男),其余10名伤者正在全力救治中。
惨痛的悲剧让人不寒而栗,凶手泯灭人性自不用说,报复学生更是一种懦弱的兽性发作。嫌疑犯赵某1990年出生,据媒体初步探寻原因,竟然是其在学校时受到同学欺凌,过了十年才发作,似乎有点牵强,笔者宁愿认为这只是嫌犯的借口,原因也许是多方面的,比如工作、婚恋、家庭等等多方面造成,凶手把目标对准十几岁的学生,而且多是女学生,看得出凶手是多么的残忍而又多么的懦弱,穷凶极恶的同时还怕遭到还击。最终原因不管如何,其曾受到校园欺凌肯定是其中重要一条,这不得不让我们再次把目光放到“校园欺凌”上来。回顾以往媒体披露的校园欺凌事件,可以说是触目惊心,经常会有视频和新闻披露,比如4月24日山西晋城市成庄矿中学15名学生参与殴打一女孩;2月2日,湖南新化桑梓中学三学生勒索殴打同学,并使用弹簧刀相威胁;
特别令人痛心的是,去年11月,两起案件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湖南沅江三中高三尖子生捅杀班主任的案件,暴露了个别学生法治意识淡薄;朝阳区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事件,涉事教师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现已被刑事拘留。
校园是关乎国家未来的重要阵地。近年来,校园欺凌、校园伤害案件频发,严重危害了老师和学生群体的身心,破坏了校园安全环境。法治进校园,让学生从小培养法治理念,守法意识,对推动法治国家建设、和谐社会构建有积极作用。法律不仅仅有强制作用,还有教育作用、指导作用、预测作用等,让法治进校园,充分发挥法律的各项功能,为国家法治建设添砖加瓦。特别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
为进一步增强老师和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落实落细落小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建议如下:
1、丰富形式,营造学习氛围。充分利用升旗仪式、政治学习、教职工大会向广大师生开展法治教育,注重抓好每年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和“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做到年年有主题、有新意、有重点。比如,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利用晨读时间,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营造宪法教育氛围。
2、分类引导,做好因人施教。根据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大学生的年龄差异和成长规律,有针对性的宣传法治教育内容,开展符合年龄特点的学习活动。
3、加强联动,开展现场教学。市教育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法治讲座走进校园、老师学生旁听庭审”活动。
4、建设基地,注重法治实践。教育、司法、团委联合,启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工作。法治基地建设贴近青少年生活,注重互动性和体验性,在拓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途径的基础上,使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更好的结合。
5、健全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将依法治校相关内容纳入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导体系。建立依法治校示范校与德育示范校评估联动机制,将依法治校示范校作为创建德育示范校“一票否决”的条件,在全市树立了一批在依法办学、权益维护、法治教育、普法宣传等方面起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