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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代种业 建设种业强省---关于湖南现代农作物种业的调研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7-03-21 来源: 责任编辑:hk

发展现代种业  建设种业强省

--关于湖南现代农作物种业的调研与思考

 

民进湖南省委会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子不仅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而且是农业科技成果的重要载体,种子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安全和国家粮食安全。湖南作为农业大省和种业大省,大力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对促进我省现代农业更好更快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2016年民进省委选择关系国计民生的湖南种业作为核心调研课题,针对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的真实情况、困难问题、对策措施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深入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种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2000年我国颁布《种子法》以来,我省农作物种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特别是201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将农作物种业提升为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更是加快了传统种业向现代种业的转型升级,为抢抓现代种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我省明确提出了建设现代种业强省的目标。近年来,我省围绕“保障用种安全,建设种业强省”这一中心,不断创新机制、实化措施、注重实效,务实推动了我省现代种业又好又快发展。概括起来,我省种业呈现出起步早、发展快、来势好的鲜明特点,并形成了享誉全国乃至世界的三张“湖南种业名片”,即一位领军人物--袁隆平、一家领头企业--隆平高科,一个强势品牌--杂交水稻。

    (一)种业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在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前,种子实行“四化一供”和“省提、地繁、县制”的计划经济模式,以县为单位统一供种,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产业实力弱、发展慢。从2006年起,在全省范围内整体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脱钩”的思路,种子生产经营同种子管理完全分离,在14个市州112个县市区成立种子管理机构,理顺种子行政管理、公益性服务事业职能,完善种子管理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将种子生产经营完全还给市场,为民营种子企业腾出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极大激发了产业发展活力。至2010年,全省125家种子企业全面改制,国有种子企业基本退出种子市场,一批优秀的民营种子企业迅速崛起,在全国早期5家种业上市公司中,我省就有亚华种业、隆平高科2家位列其中,后起之秀桃花源、奥谱隆、科裕隆、希望等种子企业通过短短几年的发展,均已跻身于“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行列。与此同时,全省种业科研育种实力显著增强,涌现出了亚华科学院、希望农业科学研究所、奥谱隆作物育种工程研究所等一批企业自办的优秀研发机构,特别是亚华科学院已成为我省乃至全国的商业化育种典范,至2013年育成水稻、油菜等主要农作物品种96个,累计推广面积3.86亿亩,创造经济效益近千亿元。

    (二)种业科研水平明显提高

长期以来,农作物品种选育主要由农业科研院所承担,这种育种模式以课题或项目为导向,选育的品种往往不符合市场实际需求,科研与产业“两张皮”问题突出。为此,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推动品种研发主体由科研院所向种子企业转变。一是进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按照成果权益化、权益数字化、利益共享化、开发产业化的思路,明确科研人员从育成品种开发中获取收益,且个人所得比例不低于50%二是推动科研人才流向企业。制订平等的人才政策,打通科研人员流向企业的渠道,鼓励科研人员到企业挂职锻炼、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研发,解决科研人员保留身份服务企业的问题,目前我省从事商业化育种的科研人员达377人。三是鼓励科企开展合作育种。充分发挥科研院所的资源、人才、设备等优势,形成了自办科研型、股份合作型、委托育种型、专家合作型等4种科企合作模式。四是加大商业化育种投入。明确企业为投入主体,形成了从销售收入中按比例提成、固定投入加销售提成、从企业利润中按比例提成等3种科研经费投入方式。2013年起全省种子企业年商业化育种投入超过2亿元。2011年至2015年,全国种子企业商业化育成品种占总数的20%,而我省高达50%以上。2015年我省审定21个水稻品种中19个由企业育成,区试平均单产567.73公斤,较20132014年分别提高6.2%3.3%。一批优良品种脱颖而出,其中Y两优1号是全国年推广面积唯一超过500万亩的杂交中稻品种,岳优9113是全国种植面积最大的杂交晚稻品种,Y两优900在超级稻百亩示范片中创单产1026.7公斤的世界记录。目前,我省拥有袁隆平、官春云等著名的科学家和一批水平较高的科研团队,拥有国家级重点科研机构6个,科研人员3900多人,超级杂交水稻、优质稻、“双低”油菜、杂交辣椒等育种水平国内领先,我省种业科研呈现出百花齐放,争奇斗艳的喜人局面。

(三)种子企业实力显著增强

发展种业关键在于做大、做强、做优企业。在计划经济时代,每个县都有一家种子公司,规模小、实力弱、机制落后,按辖区内的需求计划供种,地方保护思想很严重,很难做大做强。为此,我省通过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产业监管服务等措施,淘汰了一批小、散、弱及发展潜力不大的企业,扶持一批有科研实力、有生产能力、有市场规模、有质量信誉的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引导企业兼并重组,强强联手,优化资源配置,打造一批竞争能力强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省级发证企业从种子管理体制改革之初的200余家减少到现在的52家,企业数量大幅减少,而综合实力快速提升,目前注册资本1亿以上企业7家,2015年全省企业销售收入33.72亿元,实现利润4.79亿元。在全国823A级企业中我省占11家,我省企业数量不及全国的1%,却培育了占全国10%以上的3A级企业,居全国第1位。有5家企业进入中国种业50强,其中隆平高科为中国种业第一强,其杂交水稻种子市场份额全球第一,杂交辣椒种子产销量全国第一。

    (四)种子生产能力快速提升

过去杂交稻制种长期采用农户分散制种模式,基地分布散、规模小、管理难,多年来我省杂交稻制种面积在15-17万亩间徘徊,国家在制定“十二五”规划时将我省排除在国家级制种基地之外。为实现杂交稻由科技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我省提出了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集约化、信息化等“五化”基地建设构想,着力推动制种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创新生产模式打造规模基地。形成了土地流转、合作社生产、公司+农户、委托生产等4种制种模式,占比分别为21%9%60%10%,基本杜绝了农户分散制种,推动了规模制种基地建设,如奥谱隆公司仅在怀化流转土地就超过2万亩。二是强化制种技术攻关。制定了《两系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体系技术规范》、《杂交水稻三系原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等规程规范,系统收集了主要基地县建国以来的气象资料,利用计算机仿真技术对自然灾害进行预警,化解种子生产风险。三是摸索全程机械化制种技术。在全国率先启动“杂交水稻全程机械化制种技术研究”项目,成功研制并配套了机械化制种机具,取得突破性进展,与传统人工制种相比,制种产量不降反升,且每亩节约人工成本500元以上。近几年,我省杂交稻制种面积稳定在30万亩左右,年产杂交稻良种6000万公斤,占全国总产的约三分之一。在国家首批认定的28个杂交稻国家级制种基地大县中,我省占8个,居全国第一位,我省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级制种基地。

(五)种业监管能力稳步强化

传统种子管理方式手段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诞生的,不适应新形势下的产业监管需要。为推动种业又好又快发展,我省从创新管理机制上狠下功夫:一是抓品种管理,确保种性安全。品种试验实行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操作、信息化应用;品种审定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将种粮专业合作社等用种者代表推荐入库,强化了基层话语权,让审定品种更加适合生产的实际需要;推行阳光评审,评审专家随机抽取,实行盲审制度,专家投票实名制,确保过程公平公正;品种推广实行退出制度,对在使用中存在缺陷或种性退化的品种一律强制退出。二是抓质量管理,确保质量安全。将生产管理与质量管理结合在一起,对种子质量实行全程监控;在种子生产期间严格执行田间花检,强化过程管理;纯度种植鉴定样品到基地现场抽取,从源头上严把种子质量关。三是抓市场管理,确保供给安全。我省树立了“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综合防治”的监管思路,严格市场准入,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涉种案件数量以每年10%以上的幅度下降。四是抓用种管理,促进农业增效。在全省60多个种粮大县建立了展示示范点66个,面积5万余亩,召开现场观摩会400余场次,推行“看禾订种”,促进“农企对接”,新品种展示示范正逐步成为农民选用品种的看台、企业营销品种的展台、种子管理部门推介品种的平台。

二、我省种业面临的困难问题

尽管我省种业发展来势好、发展快,成效也十分显著,但由于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历史不长、基础薄弱、投入不足,我省种业发展水平离现代种业强省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随着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以及种业自身的快速发展,现有的体制机制、组织形式、方法手段等难以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产业发展需要,种业去库存、补短板、控风险、促发展的任务还相当繁重,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很突出

    (一)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

种业科研实力有待提高。一是品种选育目标定位不准。目前种子市场的品种多、乱、杂问题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三多”:首先是“量多”,从“七五”至“十一五”,水稻品种数量从225个增加到663个,农民在选择品种时无所适从,主导品种不突出,单个品种平均推广面积从25.6万亩降至8.2万亩。其次是“同多”,品种同质化问题非常严重,水稻审定品种中威优、金优、株两优、Y两优、C两优系列品种占总数的33%,近几年来更是高度集中在Y两优、华占两大系列,存在重大种性安全隐患。然后是“庸多”,市场需要的优质稻品种寥寥无几,适应于高海拔、天水田等特殊生态条件的品种还处于市场空白。二是品种选育方法手段落后。科研育种基础理论、共性技术等基础性公益性研究薄弱,种质资源的收集、创制、开发等工作滞后,科研人员仍然依靠个人经验开展传统选育,现代分子生物育种无实质性进展。三是品种选育体制机制不全。我省正处于传统育种模式向商业化育种模式转变的过渡时期,商业化育种的组织形式尚未全面建立,企业没有建立新品种测试体系,缺乏对品种的科学评价,缺少新品种评估和交易平台,不利于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

种业科研投入资金量大,需要政府财政给予大力扶持。全省企业平均研发投入不到销售收入的1%,低于国际公认的“死亡线”。我国种业第一强的隆平高科年科研投入仅为跨国公司孟山都的0.7%。目前我省商业化育种经费全部由企业承担,由于需求大,导致部分工作开展困难,突破性品种的研发进度缓慢。种质资源更新快,研发成本高,资源保存是一项公益的基础事业,费用高,财政也没有给予必要的资助。种业信息资源是关系到我国农业未来的战略性资源,由于经费紧缺,湖南没有一个集种子研究、交易、培训为一体的,汇集全球种业资源、市场、技术信息,并向全球提供专业化、信息化服务的综合信息服务系统,这是湖南种子产业难以承担“做大做强民族种业”这一历史重任的一块软肋。种业发展的人才引进和培养都需要经费支撑,政府没有设立这方面的专项资金,导致种业人才引进与培养缺位。自国务院下发8号文件、109号文件以来,全国各省切实加大了对基层种子管理能力和体系建设的投入,如四川从2012年开始,每年安排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专项2500万,重点用于基地建设、质量监管、种子储备和试验示范;湖北从2013年开始,每年安排县级种子管理体系建设专项1320万,覆盖全省90多个县,每个县每年固定投入10万至20万;江西每年投入新品种展示示范专项经费1000万,商业化育种专项1000万和县级种子管理体系建设200万。相比而言,我省仅仅制订了落实国发8号、国办发109号文件的《实施意见》,但相应的财政扶持政策至今尚未落实。

(二)种业人才比较匮乏

受传统思想观念及农业经济效益的影响,种业从业人员总体知识水平层次偏低,种业人才引进难,留住和稳定更难。我国年轻人弃农轻农的思想根深蒂固,农业院校毕业生从事农业工作的越来越少,下基层的更少,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已经断层。在种业方面,大部分人员只会从事简单的种子生产与销售,而复合型、创新型、专业型人才少,市场营销人才及高素质管理人才不足。科研育种、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和国际贸易人才匮乏,缺乏全面的种业人才发展战略,不能充分挖掘和利用种业人才资源。企业检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检验专业人才匮乏,在检验机构体系建设中,省、市二级检验机构配备较为齐全,人员配备较好,但县级检验机构配备很差,从业人数很少。县级种子管理部门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品种安全跟踪评价、新品种展示示范、主导品种筛选及推广等工作,不能为农民科学选种、应用良法从根本上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三)种业企业还不强大

种业企业总体实力不强。52家省级发证企业中,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企业仅占7.4%38家注册资本3000万元的企业,年种子销售额还不到5000万元,盈利能力很弱。多数企业发展潜力不大。除隆平高科、希望种业、洞庭高科等几家企业具备一定科研能力外,其他绝大多数企业不具备科研、示范和推广能力,发展后劲不足。企业经营范围过于集中。省级发证企业中88%的企业主要经营杂交稻种子,5家育繁推一体化企业中有4家主营杂交稻种子。我省传统蔬菜种子产业的优势正在丧失,目前仅占全国市场份额的10%左右。四是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弱。从2012年至2015年,我省每年平均出口种子375万公斤,仅占全省种子总量的5.2%,在全球种子市场中所占份额很小,还没有一家在国际市场有较大影响力的种业公司。同时我省只是单一出口种子,且多以低端品种为主,有时还将劣质种子输往海外,做“一锤子”买卖,在当地进行新品种研发、种子生产、技术服务等工作未取得实质性突破,我省种业“走出去”任重道远。

(四)种业生产水平落后

一是制种基地分布散。我省制种基地虽然呈规模化发展态势,但仍然普遍存在规模小、分布散等问题,全省主要制种基地40.9万亩分布在184个乡镇,平均每个乡镇仅2000余亩,且零星分布多、集中连片少。二是基础设施条件差。在全省主要制种基地中,有136个乡镇的34.9万亩基地(占总面积的85%)是7080年代修建的老基地,农田基础设施差,尤其是几乎所有的制种基地缺少晒坪、烘干等种子干燥设施设备,收获期一旦遇上低温阴雨,种子很容易发芽霉变直至报废。三是生产组织方式落后。在目前的几种制种模式中,“公司+农户”占68%,农户数量多,分布广,田间除杂、病虫防治、收获晾晒等农事操作难统一,技术措施难落实,种子质量难保障。

(五)种业监管体系不全,农业保险政策不完善

在调研中,各地普遍反映我省的种业监管服务体系不健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管理机构弱化。目前我省现有112个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其中31个县级种子管理站与执法队合署办公,实际上是农业综合执法队加挂了一块种子管理站的牌子,种子管理机构形同虚设,普遍存在种子管理缺失问题。其余81个县级种子管理机构虽然单独设立,但机构设置可谓“五花八门”,有的设立种子管理站、有的设立种子管理科、有的设立种子管理服务中心,还有的将种子管理机构的牌子挂靠在其他科站(如粮油),经常导致种子管理职责不清、种业监管服务无法落实到位,种子管理机构日益边缘化问题越来越突出。二是管理队伍不强。一方面,县级种子管理部门一站一人的情况比较普遍,相对于每个县几百万亩的农作物种植面积而言,种子管理人手太少,没有办法切实履行好《种子法》赋予的种业监管服务职能。另一方面,现有种业监管服务人员队伍结构不合理,懂专业技术的种子管理人才短缺,种子管理工作岗位留不住年轻人,也难以补充新鲜血液,人员青黄不接问题较为严重。三是管理手段落后。全省只有1家县级种子质量检验机构通过资质认证,其他绝大多数县级种子管理站的种子检验设施设备缺乏,或是有种子检验室而无检验人员、设备,种子质量检测的技术手段还停留在20年前的水平,日常的种子检验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四是管理经费短缺。我省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获得的财政支持总额居全国第21位、人均经费居第26位,其中县级种子管理部门获得的财政拨款人均仅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占总支出的74.8%,县级种子管理部门的经费绝大部分用于人头开支,养人费用占比过高,机构运转、市场监管等经费严重短缺,“有钱养兵、无钱打仗”是绝大多数县级种子管理部门的真实写照。

种子生产风险大。种子生产成本高,投入大、用工多,每亩直接成本高达1800-2000元,同种粮相比,收益无显著差异,制种对农户已没有多大吸引力。近年来,我省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制种风险呈逐年上升趋势,种子因灾减产给农户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频繁发生。尤其是绝大多数企业都是委托中介人制种,不利于保护制种农户的利益。

    三、推进我省种业发展的有关建议

加快我省现代种业发展,要以建设现代种业强省为核心,以构建现代种业科研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管理体系为重点,按照强改革、重监管、优服务、促发展的思路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引领农作物种业向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并重发展,促进我省种业发展转型升级。

(一)加大种业研发经费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

种子育繁科研经费投入需要政府资助。商业化育种经费需求大,企业难以承担,导致部分研发工作开展困难,研发速度放缓。种质资源更新快,研发成本高,资源保存是一项公益的基础事业,费用高,一般地方财经难以长期资助和承受。农业人才稀缺,政府需要通过一定的资金引导,奖励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专业人才从事种业研发,政府投入专项资金有助于人才的引进与培养。

加快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在种质资源保护、品种选育、基地生产、市场监管、安全跟踪评价等方面切实加大投入,推动种业领域各重点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引导扶持种子企业提高种业科研投入,优化科研资源配制,集中人、财、物,内引外联,开展联合攻关,走研、繁、推一体化的路子,通过市场化运作,将经营与服务融为一体,推动种业做大做强。支持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种业领域共性关键技术及标准的研发,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搜集、保护、鉴定、深度评价和重要功能基因发掘,建设种质资源共享平台,实现种质资源依法开放。加强育种理论方法和分子育种、检测检疫、抗性鉴定、生产加工、信息管理等关键技术研究,制定和完善品种真实性、种子质量等检验检测技术标准。开展制种基地农田水利、土壤改良、机耕道路、配套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制种产业园区建设,配套种子晒坪、烘干、加工、仓储等设施设备。鼓励和支持有能力的企业牵头承担并组织实施政府种业科技应用研究项目,按照市场机制配置创新资源要素,由种业龙头企业组织优势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等联合攻关。

(二)加强种业人才建设力度及国内外合作交流

采取培养和引进相结合模式加强种业人才建设,提升农作物种业人才素质。促进种业科技人才资源合理向企业流动,加强兼职研发人员的人事管理、薪酬管理等制度创新,促进种业创新人才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之间合理流动。支持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学习实践基地,依托重大科技项目、重要创新平台和重点创业基地,通过“千人计划”等途径,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物,支持企业选派人员到高等院校进修和培训。支持企业与高等专业院校联合培养本科、硕士等专业技术人才,优先在企业就业,扩充企业的技术力量。对种子企业科研、生产、检验、营销、管理等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加强对制种农民技术培训,培养制种能手和制种大户。严格种子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核,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制定相关政策,督促企业重视对研发人员的有效激励,稳定和不断壮大企业创新团队,确保种业科技创新的可持续发展。

推进国家间、区域间的农作物种业双边和多边合作。制定和完善外资进入农作物种业开展资源研究及种子研发、生产、经营等领域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国内种子企业、科研机构与国外种子企业技术合作,做好外资并购我国种子企业的安全审查工作。支持国内优势种子企业开拓国外市场,开展科研育种和种子生产经营合作,引进优质种质资源、先进育种和种子加工技术。

(三)培育种业科技创新体系

深化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改革,用好用活科研人才,充分激发创新活力,有效促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资源、人才依法有序向企业流动,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突破性种业科研成果,构建起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主体的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和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有序分工、相互融合、运行高效的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科企联合,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开展商业化育种,以“市场价值大小”配置科研资源,整合农业科研院所在基础理论研究及应用研究方面的优秀成果,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华智生物水稻分子育种平台建设,夯实商业化育种的基础理论、共性技术、资源创新等基础,创制一批突破性的核心材料。引导社会资本通过产权转让、联合、兼并、股份制改造等形式积极投入商业化育种,开展良种重大科研攻关。

支持大型企业或投资公司通过并购、参股等进入农作物种业,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鼓励骨干种子企业并购优势科研资源和中小企业,优化行业布局,加快打造一批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集团。推动企业整合“联合出海”,鼓励有意向的企业整合后“走出去”,整合我省优势企业的资金、人才、技术资源,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南美等重点区域在种业领域的合作,将国内的人才、技术同海外的资源、市场等有机结合起来,开展种子生产、市场推广和配套技术服务。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种业集团,鼓励企业在海外注册商标,打造民族种业国际品牌,真正实现“湘军一粒种,改变全世界”的梦想。

(四)建设现代制种基地

在杂交水稻国家级制种大县以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基地建设为目标,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生产,培养产业工人实现标准化生产,农机与农艺结合实现机械化生产,加大投入提高集约化水平。围绕种子生产安全产业链,扶持各类与种子生产相关的专业服务组织,采取民办公助、企办公助的模式,提升种子生产“五化”水平,实现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信息化监督。建立“企业+农户”精准对接的合作模式,鼓励企业在种子生产大县建立一批“制种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好农田基础设施和种子干燥、加工、仓储等设施,促使企业与制种专业合作社、制种农户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从而提升种子产能,保障种子质量,激发农户制种积极性。

(五)健全种业监管和保险体系

 针对我省现有种业监管服务体系存在的机构弱化、队伍不强等突出问题,建议由省人社厅会同省农委,深入开展全省种业监管服务体系调研,切实强化种子管理体系建设,各市县建立健全独立的种子管理机构,市州统一设立种子管理科,为市州农委的内设机构,定编3-5人;县市区统一设立种子管理站(局),为县市区农业局二级机构,独立法人单位,根据各地实际定编5人以上,构建我省相对完整统一的种业监管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县种子管理机构的职能,为保障我省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起到关键使用。

将制种保险纳入政策性保险,保费主要由政府财政进行补贴,建立政府、保险公司、企业和农户保费合理分担机制。设立单独的杂交稻制种保险险种,合理确定保障水平,与大田农业保险区分开来,各地根据当地实际统一制定制种保险相关条例和标准。建立种业保险风险分担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种业保险参与机制。以风险分散为原则,确定合理的种业保险政策实施区域,以充分有效化解风险。将制种保险规定为强制性保险,规定参与的制种企业,必须将实施制种保险政策区域内所有委托生产的制种田全部投保,必须与其有委托关系的所有生产者签订保底合同并备案。建立种业保险巨灾防范机制,探索依托农业保险建立巨灾防范基金,建立种业保险的商业再保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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