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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协商机构彰显政协特点优势——2020两会“灵”观察之四

发布时间:2020-05-27 来源:民进湖南省委会 责任编辑:宣传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去年,在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首次召开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进一步科学回答了人民政协“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等重大问题,为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要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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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国政协在汪洋主席直接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和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取得了丰硕成果。一年来,全国政协运用各种民主协商方式,召开协商会议71次:专题协商会议2次,双周协商14次,在委员移动履职平台推出48个主题议政群,举办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会3次,把协商从会场延伸到网上,首次在全体会议期间举行界别协商等等。我们深刻感受到,通过全国政协的协商平台,各民主党派和广大政协委员为党和政府制定政策、完善决策提出意见建议,党和政府在协商中凝聚共识,集智聚力,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不断增强,优势不断发挥。

汪洋主席在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中对今年如何更加准确地把握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定位和如何更好地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做了进一步的阐述和安排。明确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不是立法机构,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体现“我有你没有、我能你不能”政治优势的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协商民主是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制度设计,人民政协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明确政协不是协商主体,而是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不是“和”政协协商,而是“在”政协协商,这将有力推动人民政协成为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厚植政治基础、社会基础;强调要推进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建设,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对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开展协商作出机制性的安排,这将为政协各界别和广大政协委员履职尽责提供有力有效的制度保障;提出把握丰富内涵,明确政协协商还包括政协内部各界别委员之间的协商,这是一个创新认识,将推动政协协商更加广泛、多层和深入开展。

汪洋主席的讲话,不仅为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定位指明了明确的方向,也为我们各民主党派在政协履职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和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民主党派省级组织负责人,一方面,我们深受鼓舞和激励,对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特别是协商民主信心更足了,但另一方面也感到责任和压力,深感肩负的责任重大,需要我们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水平,充分利用政协这一专门协商机构重要平台,履行好参政党的职能,体现出参政党的担当,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常委、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潘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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