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湖南省委会对口郴州市、永州市开展湘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2022年度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6-07 来源:中国民主促进会湖南省委员会 责任编辑:参政议政处
根据《民进中央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民进湖南省委会关于对口郴州市、永州市开展湘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湖南实际,制订《民进湖南省委会对口郴州市、永州市开展湘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2022年度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治理论业务学习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了解党中央国务院、中共省委省政府对于长江及湘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最新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理解和把握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和任务要求,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专项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和性质定位,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对口郴州市、永州市开展湘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筑牢“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屏障做出民进贡献。
二、明确年度民主监督重点
2.关注湘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源性、结构性、趋势性问题,本年度省委会民主监督重点聚焦:一是郴州永州两市境内湘江水系干流、重要支流、重要水库的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二是工业污水治理情况,特别是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情况、园区生态环境第三方管理推进情况、涉铊企业搬迁入园情况;三是城镇污水处理情况,特别是管网改造、雨污分流、在线监控情况。郴州、永州市委会在此基础上拓展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塑料垃圾污染治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领域。
3.本年度集中调研了解郴州市桂东县、汝城县,永州市祁阳市、新田县的湘江生态环境保护状况,确保到2025年实现对郴州市、永州市各县市区民主监督调研的全覆盖。
三、细化民主监督计划安排
4.一月,完成《民进湖南省委会对口郴州市、永州市开展湘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2022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工作部署和发动。
5.三月,民进湖南省委会专职副主委、副主委分别带队赴郴州市、永州市进行民主监督,开展本年度的摸底调研。
6.五月,民主监督调研小分队赴郴州、永州开展调研。每个县为期2—3天。
7.七月,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就前期调研了解的情况,带队开展针对性民主监督调研。召开座谈会,了解2021年7月以来,专项民主监督开展后两市湘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成效等情况。
8.九月,民主监督调研小分队开展调研,就前期了解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形成社情民意信息等成果。
9.十一月,民进湖南省委会专职副主委、副主委分别带队赴郴州市、永州市进行民主监督针对性和补充性调研,起草民主监督反馈意见。
10.十二月,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带队开展民主监督调研并向中共郴州、永州市委反馈意见,谋划2023年度民主监督工作。
郴州、永州市委会在民进省委会未开展调研的月份分别在桂东县、汝城县,祁阳市、新田县开展市级专项民主监督调研。
四、提升专项民主监督实效
11.加强会内整体联动。省委会将专项民主监督作为年度重点会务工作,主委亲自抓,专职副主委全力抓,其他副主委配合抓,参政议政处具体抓,以上率下,带动全会共同抓。充分发挥郴州、永州市委会和特邀专家组、人口资源环境医卫专门委员会委员、省直生态文明支部会员的骨干作用。民进省委会赴郴州、永州开展监督调研时,每次邀请一些会内骨干参与,调动整体力量,提高民主监督能力。加强与民进郴州市委会、民进永州市委会专职干部、骨干会员的联系和交流,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民进郴州、永州市委会要在配合省委会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基础上自主开展市级专项民主监督,纳入省委会专项民主监督整体工作计划。
12.采用收集书面材料、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街头随机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深入调研。个别访谈要注重根据情况,访谈市县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等不同层级的同志。
13.畅通日常联系沟通。进一步加强与郴州、永州两地中共市委和市政府,与中共省委统战部、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等省直相关部门的日常联系与协同配合,注重相关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4.省委会及郴州、永州市委会每半年提交一次监督报告,省委会向中共郴州、永州市委反馈,报送中共省委统战部,郴州、永州市委会的监督报告报送省委会。
五、开展民主监督宣传
15.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会内外媒体加强对民进省委会民主监督实践的宣传,注重民主监督过程的真实记录,讲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故事。
六、统筹做好参政议政、社情民意、社会服务等工作
16.大力推进参政议政、社情民意工作。形成年度监督报告,对全省重要普遍性问题和困难及时向中共省委、省政府报告。对专项民主监督中发现的一些具体问题,撰写社情民意信息进行反映,重要的通过“直通车”反映;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与民进市级组织联动,与会外力量合作,发挥民进自身优势,每年在开展民主监督的县市区至少开展-次相关社会服务活动,助力湘江生态环境保护。